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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河南大学数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日期:2022-05-05  作者:数学与统计学院  点击:[]

培养单位:

学科代码:0701              招生代码:0701

学科名称:数学

一、学科和专业简介

数学主要研究客观世界中的数量关系、空间形式及其变动、变化,以及更为一般的关系、结构、系统、模式等逻辑上可能的形态及其变化。数学自身特色鲜明,自成体系,作为一级学科的数学是一个范围广阔、分支众多、应用广泛的科学体系。河南大学数学学科创建于1923年,是河南大学设立较早的学科之一。历经近百年的发展,目前具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科研成果丰硕,学术交流广泛,学术氛围浓厚,在国内外的学术影响力和知名度持续提升,具有良好的发展态势。

数学学科目前主要在以下6个学科方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1.基础数学  河南大学的基础数学专业于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数学物理、复分析、复几何、代数学、数论、代数拓扑等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

2.计算数学 河南大学的计算数学专业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微分方程数值解及其应用、数值代数理论与方法、图像处理与分析和有限元方法及其应用等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

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河南大学的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在随机过程论、应用概率、数理统计等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

4.应用数学 河南大学的应用数学专业于200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在应用偏微分方程、微分方程与动力系统、生物数学、动力系统的稳定性、密码与编码、智能信息处理等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

5.运筹学与控制论 河南大学的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于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在最优化理论与方法、图论与组合优化、统计优化等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

6.数学教育 河南大学的数学教育专业于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在课程与教学论等方向招收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的硕士应是数学方面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掌握较坚实的数学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门知识,对本学科前沿进展与动向有一定了解,并在某学科方向受到一定的科研训练,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初步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生应在某个专业方向上做出有理论或实践意义的成果;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为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能承担与数学相关的科研、教学或其他实际工作。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最长为5年。获批休学创业的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应征参军入伍的研究生,入伍服役期不计入学习年限。 详细规定见文件《河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发〔2017〕245号)。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1.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一般采用导师负责与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

2.采取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实行讲授与研讨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3.硕士研究生在入学后的3个月内,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未互选的硕士研究生由导师组分配导师),并在导师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

五、学分和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包括:公共必修课、公共选修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非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不少于30分,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20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0分。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课程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以上为合格。课程设置见附表。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教学实践、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实践活动和学术交流活动。在学期间参加学术讲座不少于10次,并填写“研究生学术讲座记录表”交研究生辅导员存档,审核合格后可获得学术活动3学分,参加至少一学期助教(助研)工作,考核合格后可获得实践创新2学分。

六、学位论文环节

研究生在完成培养计划所有课程学分后,即进入论文工作环节,完成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论文学分和必修环节任务。

1. 开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末或第四学期初。硕士生开题由院系组织集中进行开题,由3-5名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具有副教授职称以上的老师参加,以学术报告方式集中进行。开题不通过者,可在2个月内进行第2次开题。

2.中期考核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 4 学期末进行。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可根据情况设立中期考核分小组,由5名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含)的相关学科专家组成。考核合格者,继续攻读硕士学位;不合格者,终止攻读硕士学位。

3、硕士研究生课题研究时间不少于1年,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学位论文选题及学术水平的要求为:广泛阅读、分析、综合本学科领域国内外文献资料;选题应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应有一定的理论深度。

4、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必须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学位论文评阅、预答辩及答辩按照《河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校发〔2018〕278号)的规定执行。



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名:              

培养指导委员会公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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