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de:global.cfg_webname/}
  • English
  • 官方微信
  • 首页
  • 栏目名称
    • 测试
  • 第二个
  • 首页
  • 学院概况
    • 学院简介
    • 历史沿革
    • 机构设置
    • 现任领导
    • 历任领导
    • 联系我们
  • 师资队伍
    • 全职教工
    • 讲座 兼职教授
    • 重要人才计划
    • 退休人员名单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硕士生培养
    • 博士生培养
  • 科学研究
    • 学术交流
    • 重点学科
    • 科研机构
    • 科研团队
    • 科研成果
    • 讨论班
  • 党团建设
    • 党建动态
    • 工会活动
    • 团学工作
  • 理论学习
    • 主题教育
  • 合作交流
    • 国际合作
    • 校际合作
    • 校企合作
  • 招生就业
    • 招生信息
    • 就业信息
    • 招生宣传
  • 校友之家
    • 校友组织
    • 校友基金
    • 校友活动
    • 百年院庆
    • 校友动态
  • 院务信箱

培养方案

  • 本科生培养
    • 动态信息
    • 专业介绍
    • 培养方案
    • 招生简章
    • 质量工程
    • 教学研究
    • 联系我们
  • 硕士生培养
    • 动态信息
    • 专业介绍
    • 导师资源
    • 培养方案
    • 招生简章
    • 联系我们
  • 博士生培养
    • 动态信息
    • 专业介绍
    • 导师资源
    • 培养方案
    • 招生简章
    • 联系我们

培养方案

河南大学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日期:2022-05-05  作者:数学与统计学院  点击:[]

培养单位:数学与统计学院、经济学院

类别代码:0252招生代码:0252

类别名称: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一、类别和领域简介

应用统计硕士主要培养能够胜任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经济、管理部门和统计咨询机构从事数据采集、整理、描述以及依据数据做出推断和预测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本学位的特点在于既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对实用型统计和数据分析人才的需求,又充分借鉴了国际上培养专业统计和数据分析人才的先进经验,且与目前国内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互相配合和衔接,从而使得本学位毕业生具有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

类别下设四个研究领域,分别为:

领域1:金融统计与风险管理

领域2:社会经济统计

领域3:生物医学统计

领域4:大数据统计分析

二、培养目标

培养品德优良、基础扎实、素质全面、身心健康,能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教学部门等从事统计应用研究和数据分析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要求掌握统计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研究方法;熟练运用计算机和统计软件分析和处理相关实际领域中的数据;具备统计预测与应用的基本技能。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的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学习的基本学制为3年。

学习年限为4年。

四、培养方式与方法

应用统计硕士采用导师指导与集体培养相结合、课程学习与实际数据分析案例相结合、在校学习与校外专业实践基地实习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应用统计硕士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即为每个学生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和校外实践基地指导教师。校内指导教师负责制定学生的培养计划,并对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质量全面负责,并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指导,在学位论文工作期间,应及时了解论文进展,把握研究方向。校外实践基地指导教师除参与毕业论文选题、指导和毕业答辩等环节外,还具体负责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践基地实习期间的专业指导工作。


五、学分和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总学分不少于30学分,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22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8学分。

课程设置:见附表。

六、学位论文环节

学位论文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实际案例分析、应用基础研究、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形式。学位论文要能够反映出作者对选定研究方向的基础理论以及系统知识的掌握程度,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学位论文选题应在校内、校外导师指导下进行,选题要与实际问题、实际数据和实际案例紧密结合;

2.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第二学期末进行,从第三学期开始进入论文写作阶段;

3. 学位论文须研究生独立完成,论文立论正确,能反映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论文要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工作量饱满。


七、其它要求

研究生到实习实践基地参与实习实践训练的时间不少于一个学期。基本要求为:

1. 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三学期,研究生到实习实践基地参与实践须经校内、校外导师同意;

2. 专业实习实践前须在校内、校外导师指导下制定实习方案;

3.专业实习实践结束,研究生提交一份实习总结报告,由校外导师对总结报告做出评定。




                                                               培养指导委员会主任签名:



                                                               培养指导委员会公章:


                               

2019年   月   日


下一条:河南大学数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关闭】

友情链接

  • 学校教务处
  • 学校党委办公室
  • 学校校长办公室
  • 清华大学数学系
  • 浙江大学数学科学院
  • 上海大学数学系
版权信息